关于2008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
北京市市直和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挂职岗位近600个👬。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敬业奉献,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志愿投入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2、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深的理论功底。
3、学有余力🧏♀️,有相对固定的实践锻炼时间,并经指导教师推荐👰🏻♀️。
4、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
1、 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6个月💆♂️,挂职人员每周应保证在挂职锻炼工作2-3天。
2、 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北京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挂职人员的考勤工作情况从“首都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专项资金”中发放交通和生活补助🧘🏿,对在郊区县挂职的人员在补贴上采取适当的照顾。
3、 挂职锻炼期满后,挂职接收单位根据挂职人员表现进行鉴定👶🏼,填写《挂职锻炼情况考核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区县局级单位或市属国有企业组织单位部门签署意见,转有关学校或单位存入挂职博士生、博士后档案,同时建立北京市挂职博士生、博士后人才库🌹。
4、 对于挂职期间表现突出的博士生、博士后,根据本人和挂职单位双方留用意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1、2008年挂职锻炼岗位情况,推荐表🤚🏼🤹🏻♀️,学校报名表等资料请从网站下载